人民论坛两会国是厅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 范小云
中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2021年我国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适时地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精准聚焦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在稳住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后劲。为了更好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构建适合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及政策实施推动机制十分必要。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范小云提案建议:构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政策性中小微金融综合服务落地。
为持续做好促进“六稳”“六保”的重要工作,应建立前端有体制引导、中间有落实机制、末端有效果评价的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多视角服务体系。作为承上启下的落实环节,可发起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作为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的抓手,并以相对独立的考核体系对其服务绩效进行监管评价。
中小微企业政策性金融服务机制仍存不足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在疫情发生以后,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政策大量出台,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特别是政策环境获得改善。
但在实际发展中,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域,仍然存在不少显性和隐形的壁垒。比如,中小微企业在融资时依然与大中型企业存在不对等的竞争关系,这是一个全球金融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但也与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阶段有关,特别是疫情之后问题更加突出;由政策性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普惠型金融服务缺乏商业基础,市场缺乏动力;间接融资仍然是中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等领域获得的直接融资比例有限;金融科技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场景有限,服务习惯仍待普及;有关小微企业的征信体系不够发达,企业自身的金融知识普及度不够;快速进行的数字化转型使得中小企业在融资能力方面发生分化。
综合来看,目前的突出问题是缺乏落实政策抓手,尽管扶持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政策有很多,但缺乏综合的政策落实体系及统一具体的政策实施推动机构。
组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金融服务机构刻不容缓
构建综合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体系需要从体制机制、机构设置、实施路径、配套办法、人才队伍建设、环境养成等诸多方面进行落实,短期内实现难度较大。我们可以先从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实施机构建设入手,发起设立专门的政策性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该机构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具体落实,是中小微企业落实国家战略实现就业吸纳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持,是针对商业性金融在中小微金融服务领域的引导、监督和补缺。
这种安排将拓展现有的金融体系内涵,丰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一是克服私人金融机构信息有限的缺陷,可以充分运用更权威、更完善的信息,降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和难度;二是弥补商业性融资不足;三是通过委托或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贷款,分担风险,激励商业性贷款;四是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在服务国家战略的方向转型升级;五是作为国家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建设能力的平台,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经营和培训指导,提供最新科研成果和研究动态等,特别在当前疫情冲击和复杂国际形势下,统筹协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科技赋能所需必要基础设施建设、先进固定资产的购置及人力资本更新等。
该机构组建时可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通过发行特别债券等方式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并积极与各类产业引导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在数字化转型中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优质服务。
重塑中小微企业政策性金融监管评价体系
目前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政策较为分散,且多以强政策引导为主,这导致其运营效率与可持续性不足。应以发起设立政策性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为契机,将该机构与商业银行实行分类监管,同时供其享有充分的中小微企业征信数据,由财政部、人民银行、工信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由银保监会政策银行部对其实施单列且针对性的监管。最终实现其即积极、高效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又能区别于商业银行的合规限制;通过与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深度合作,改善直接融资不足的现状;通过政策性综合支持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长期普惠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