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创刊十周年学术论坛在津召开

发布时间:2021-11-11

      10月28日,由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主办,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海洋经济》编辑部、中国太平洋学会海洋经济分会共同承办的“《海洋经济》创刊十周年学术论坛”在津召开。学者嘉宾围绕“助力海洋经济发展,建设一流学术期刊”这一论坛主题展开深入研讨。

  南开大学副校长王新生出席会议并致辞,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局各有关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各省市自然资源厅以及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天津财经大学等单位的百余位学者嘉宾与会。

  王新生在致辞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达的海洋经济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支撑”,与此同时,总书记指示“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要办好一流学术期刊和各类学术平台,加强国内国际学术交流”,因此,《海洋经济》期刊是担负着双重使命的重要议题。只有深刻理解党中央和国家有关指示精神,才能更好地出版具有时代意义的《海洋经济》期刊。期待与会嘉宾交流观点、碰撞思想,共同为我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科学思路。

  自然资源部研究员周秋麟、南开大学教授段文斌、中国海洋大学教授赵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张承惠、清华大学教授汤珂、大连海事大学教授栾维新、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研究员段晓峰分别就世界海洋经济、当前经济形势、海洋经济的金融支持与海洋灾害管理、海洋金融与高质量发展、数据要素的权属与交易、建设海洋强国的陆海统筹战略以及“十四五”期间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等海洋经济议题作主旨报告。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刘澜飚主持主旨报告环节。

  当天下午,“学术期刊”和“绿色金融专场”两个分论坛举行,分为主旨报告和圆桌论坛。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武岳介绍了我国和天津市发展绿色金融体系的政策设计和实践进展。中国民生银行供应链事业部副总经理巴劲松系统梳理了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的法律法规等规则支撑体系,结合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历程和最新进展,以及绿色金融在银行业的创新实践,提出当前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体系的对策建议。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范小云从我国实现碳中和的“1+N”配套政策谈起,提出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不应该忽略现有金融体系结构基础,应该平衡发展绿色间接融资和绿色直接融资,充分发挥金融跨时空调配资源的功能,以缓解绿色投资的双重错配问题。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王博主持。

  国家海洋中心经济室主任段晓峰从世界银行、欧盟等发布的可持续蓝色经济融资原则入手,详细介绍了蓝色金融发展在国际层面的先进经验和面临的困境。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宏观室主任肖立晟基于ESG视角讨论了社会资本参与绿色投资的发展问题。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授张永杰阐释了可持续和高质量的发展内涵,并从绿色技术革命驱动的估值理念变革和方式创新,以及绿色金融体系内部的联动性视角提出建设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独特思考。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李向前强调了能源金融的重要意义,他基于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视角,讨论了“绿色”的认定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及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的风险评价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覃家琦认为,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应当充分重视创新的作用,当前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绿色股权相对薄弱,应当通过制度创新等方式予以强化。刘澜飚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蓝色金融和绿色金融发展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地理格局战略性重构的重要部分,应当重视绿色金融发展所面临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经济学逻辑,倡议各方强化有关绿色金融的研究与人才培养方面的相关合作。圆桌论坛由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李泽广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