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金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划重点

发布时间:2024-07-21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师生热切关注全会报道,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全会公报三次提到“金融”,聚焦金融领域改革、统筹发展与安全等问题提出了要求。第一次,提出“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第二次,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第三次,强调“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对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风险防范提出殷切希望。 

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要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自然灾害特别是洪涝灾害监测、防控措施,织密社会安全风险防控网,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