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奖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均实行申请制,如不申请,即使符合条件也不能获得相应奖学金。(具体评定安排及程序请参看附件)。
其中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宝钢奖学金、香港思源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必须于9月28日(周三)中午12:00前提交材料并在URP系统申请。
各类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URP申请截止日期:10月9日(周日)中午12:00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10月10日(周一)12:00前。
请注意以上截止时间,过期不候,后果自负。
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
根据《南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08]55号)、《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12]10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院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扩大受益面,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和资助功能。具体评选办法、程序等参见相关文件。
二、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是最高荣誉的奖项,其候选人应是成绩最优异的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成绩优秀者;社会助学金的首要条件是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习刻苦努力。
2.电装助学金、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寸草、农民日报助学金、福建莆田助学金、永旺奖学金等均为连续性资助项目。所有连续性资助项目均需重新提交材料并在URP系统申请。
3.浦发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和奖励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我校优秀学生,申请学生需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在学生中具备一定号召力和影响力。
4.上海允公奖学金申请者优先考虑曾在上海参加过实习实践活动,或者毕业后有志于去上海工作的同学。
5.大三学年获得永旺奖学金同学,今年升入四年级后不触犯以下情况将继续得到资助:(1)发生违法犯罪,违反社会公共秩序,以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等行为的情况;(2)在接受本奖学金期间,申请了其他奖学金的情况;(3)在领取本奖学金期间需要3个月以上去海外以及其他大学留学的情况;(4)成绩下滑导致无法继续获评综合一等奖学金的情况。
6.“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为连续资助计划,要求资助2015年入学,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所在地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学生。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成绩单一份,事迹材料一份。(要求详见附件中申请表和事迹材料模板);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各一式一份;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各一式一份。
2.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学院无需盖章,成绩单及获奖学生主要事迹介绍约500字(第三人称,字体全部用宋体,题目采用小二号字加粗,居中;正文内容要求用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左为3cm、右为2cm、上为2.5cm、下为2.5cm。学院落款,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各一式三份。
3.宝钢奖学金《评审表》及其成绩单各一式三份,另交两张申报该奖学生的两寸彩色照片;申请人的主要事迹应详细叙述本人入校以来在各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学院意见应对申请人做出详实的评定,切忌寥寥数语;下载评审表需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全部填写完成后,将《评审表》用A4纸正反两面下载打印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签名盖章,粘贴照片;该奖项申请人需具有一等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其中,特别优秀者,经学院推荐,学校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宝钢特等奖学金金额为20000元/人。
4.电装助学金2013、2014级已受助学生均需提交《电装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一份、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公章。
5.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需报送:(1)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信》;(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3)教务部门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4)学生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注意要符合条件);(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6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6.福慧爱心助学金有专用申请表,需提交一式两份。
7.盛帆助学金资助学生需提交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成绩单、四六级证书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8.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要求成绩无低于60分或不及格科目,并且平均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所有获资助学生均需填写《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部门公章,个人申请书一份。
9.新长城自强助学金需提交《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写申请书一份,《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一览表》电子版。
10.除特殊要求之外,社会奖学金均采用统一表格(见附件),在抬头注明申请奖学金名称。(三星奖学金、远东宏信、宝钢奖学金、曾宪梓除外,有特殊表格)。社会助学金均采用统一表格(见附件),在抬头注明申请奖学金名称。(电装、福慧、香港思源除外,有特殊表格)。
11.其它各类社会奖学金需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成绩单一份、手写申请书一份(如果奖学金有资助贫困生要求,需附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或者家庭经济调查表复印件一份);其它各类社会助学金需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一份、手写申请书一份。(所有材料均使用A4版面纸张)。以上经济困难证明均为复印件即可,请妥善保存原件。
12.先进集体请填写“南开大学先进集体候选班级登记表”。 三好、优干申请表直接打印urp中的表格。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先进集体
(一)评选标准
1. 班导师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师表,对集体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章程、有创新;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工作效果显著;
2. 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有较高的威信,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3. 班级集体荣誉感强,奋发进取,班级成员踊跃参加各种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
4. 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严谨,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全班学年总平均学分绩超过本院(系)年级平均水平;
5. 遵守校规校纪,班级成员在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6. 班级成员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帮互助,关系融洽;
7. 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健康向上、有利于提高综合素质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
8. 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优秀团支部”、“社会实践先进小分队”、“优秀社团”、“文明宿舍”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二)全校每学年共评选10个先进班集体,学校不进行名额分配,由院(系)负责推荐,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
(三)授予当选班级“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三好学生
(一)评选标准
9.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10. 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11.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12.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内 A、B、C、D 四类课程全部及格,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 30%以内;
13. 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三好学生数占本科学生总数的 10%。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标准
1. 在学校、院系、班级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或担任学校核心学生社团的主要职务;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
3. 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年内 A、B、C三类课程全部合格,A、B、C、D 四类课程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 50%以内;
5. 积极发挥学生干部的核心、骨干作用,工作业绩突出;
6. 关心他人,乐于奉献,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树立了较高的威信;
7. 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二)优秀学生干部数占本科学生总数的 5%。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 300 元的奖金奖励。
南开大学周恩来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册的全日制优秀本科生
二、奖学金名额及奖励金额
全校每学年评选10名获奖学生,奖励金额5000元/人。每院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评选。
三、奖学金发放
周恩来奖学金实行一次性发放,该奖学金可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兼得。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南开大学;
(二)符合《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此前各学期综合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
(四)现任或曾经担任学生干部,在学生中具备一定号召力和影响力,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交流与合作,交际与展示能力突出;
(五)社会责任心强,热心奉献,主动关心他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六)积极进取,明礼诚信,生活俭朴,勇于创新。
以下附件为相关文件和申请表格,请自行下载、查看、填写。
附件:
1、2015-2016学年度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评选相关文件
3、2015-2016学年度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申请表和汇总表